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 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实施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家精神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精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定于2025年5月至9月在全国组织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拟于6月下旬分片区展示,8-9月进行全国展示。为做好我省人选遴选推荐、省级讲述宣传等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二、活动目的
聚焦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动员各设区市和各高校积极组织一线教师讲述育人故事,挖掘发现一批扎根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形成示范引领长效机制。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运用鲜活故事多维度展示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的风采,弘扬师德正能量,为教师宣传选树和表彰奖励工作奠定基础,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内生动力。通过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强大合力。
三、活动方式
教育部此项活动采取“省级推荐一分片区展示一全国展示”的形式,各地和各高校创新形式开展讲述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荐优秀教师参加省级展示,遴选优秀教师参加分片区展示,确保宣讲形式多样、辐射广泛。
(一)坚持真实性与感染力并重,以鲜活事迹诠释育人初心。重点讲述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在教书育人过程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探索创新育人方式和自身成长的生动故事。须选取真实的教育案例,注重挖掘情感共鸣点,生动细节展现育人过程,力求感人润心,富有教育意义。
(二)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彰显高尚师德师风典范。讲述内容需以个体叙事与时代精神结合、教育智慧与人文情怀结合、方法创新与价值传承结合,通过具体而微的教育案例,折射新时代教师的精神图谱,形成触动心灵、引发思考、启迪行动的育人叙事范本。
(三)每名讲述者讲述时间6-8分钟左右,可适当配以视频、影音、PPT等作为背景。讲述人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已获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教师和教育部教育家精神全国巡回宣讲团成员不再参与此次活动,参与在京展示的优秀教师进入宣讲团后备名单。
四、活动安排
(一)市级(高校)讲述(5月)
各设区市和各高校要深入挖掘、动员优秀教师积极参与,创新讲述形式和宣传方式,组织开展集中讲述活动,并利用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展播,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教师参加省级展示。
(二)省级展示(6月上旬)
各设区市推荐1-2名,赣江新区和高校各推荐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优秀教师参与江西省“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展示活动(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承办,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官网官微同步开展讲述活动代表视频展播,扩大讲述活动影响力。我省从中择优推荐3名优秀教师参加全国分片区展示活动。
(三)分片区展示(6月下旬)
每省份推荐3名优秀教师,分五大片区组织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展示(第三片区:福建、江西、湖南、广东、海南、香港、澳门,承办省份:广东),中央主流媒体同步开展网上直播活动,扩大讲述活动影响力。每个片区推选出10名优秀教师参加全国展示活动。
(四)全国展示(8-9月)
以庆祝第41个教师节为契机,从五大片区的50名优秀教师中,推选10名参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讲述我的育人故事——2025 年教师节特别节目”,并于教师节前夕展播。
五、报送要求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于5月28日下班前将推荐人选“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指定邮箱,并附2张讲述活动照片及个人讲述视频,以“姓名+地市+学段+学校+案例推荐表/照片/视频”的形式命名文件,视频格式为高清1080P横屏拍摄,格式为MP4,时长为6-8分钟,图像、声音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