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渠道
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体系,畅通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一、我校设立了四个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渠道并予以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具体如下:
1、师德师风举报邮箱:jxtcgymyjds@163.com;电话:0798-8416610
2、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gymyjsgzb@163.com;
3、书记邮箱:gymysjxx@163.com
4、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98-8252515
二、监督举报受理范围: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6、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学术不端,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1、其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声誉的失范行为。
(一审一校:钟懿、二审二校:徐赛菊、三审三校:刘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