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统筹做好学院人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2、负责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转岗、调动、备案等岗位动态管理手续;岗位聘用、日常招聘、外聘职工的聘用管理;老干部信息化平台维护。
3、工资审批管理;全院教职工社保医疗保险缴费;学院教职工医疗商业保险报销。
4、教职工档案日常管理专项审核工作。
5、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双师型”教师认定及职称评审工作。
6、整理建立人才档案数据库,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政策建议。
7、贯彻上级及学院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 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开展全院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牵头协调开展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9、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评体系建设与实施。协调组织、宣传、统战、人事、教学、科研等部门在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
10、负责对教师队伍进行教育管理和纪律约束,对除纪委管辖范围以外违反师德、损害师风的行为进行及时教育、处理。
11、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科学性、实效性。
1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配合牵头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完成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